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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個項目納入《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摘要:
為貫徹落實《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推進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編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發布一批”的工作思路,近日國家醫保局編制印發《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參考2023年版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將現行綜合診查類價格項目映射整合為36項,下一步指導各省醫保局做好對接落實,整合規范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制定全省統一的價格基準,指導具有價格管理權限的統籌地區對照全省價格基準,上下浮動確定實際執行的價格水平。綜合診查類立項指南著眼于提高兼容性、加強規范性、貼近臨床實際,具體呈現以下主要特點:
更加突出服務產出導向。綜合診查類可分為診查費、床位費、轉運費等項目。其中,診查費根據門診、住院、急診、會診、互聯網等不同場景分別立項,明確護理門診、便民門診等價格項目。床位費根據病房床位數量分為單人間、兩人間、三人間、多人間,對具備特殊功用的床位另行立項,如急診留觀、重癥監護、層流潔凈、特殊防護、新生兒等床位費。轉運費按交通工具分為救護車和航空醫療轉運。總體上,立項指南以服務產出為導向,使整體項目編制思路更為清晰,更加便于醫保部門和醫療機構理解使用。
更好促進醫療服務質量提升。立項指南積極回應社會訴求,適應臨床進步,新設價格項目,滿足患者多樣化服務需求。比如,積極響應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新增設立“安寧療護”項目,并明確安寧療護價格構成中包含診查和分級護理等步驟所需成本,支持公立醫療機構補齊安寧服務供給短板,提升終末期患者生命質量。再比如,為滿足危重癥患者跨城市、跨地區的長途轉運需求,新增“航空醫療轉運”項目,支持醫療機構提供緊急醫療服務,將醫療服務半徑輻射至偏遠地區等,為生命駕設空中綠色通道。
更加支持便利看病就醫。立項指南單獨設立“上門服務費”,鼓勵公立醫療機構為交通不便的老年人等院外患者提供上門醫療服務,所定價格涵蓋醫療機構派出醫務人員的交通和人力資源成本,收費采取“上門服務費+醫療服務價格”的方式,提供的醫療服務、藥品、醫用耗材等,收費適用本地區執行的醫藥價格政策。例如,邀請院外專家召開線下會診時,可按“上門服務費+院外會診費”實現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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